近日,徐州交警鼓樓大隊一中隊民警于中山堂路口執勤時,發現一輛蘇C牌白色小型轎車形跡可疑,遂示意其停車檢查。
在檢查過程中,駕駛人先是謊稱駕駛證忘帶,而民警核查信息時發現,駕駛人王某的駕照處于吊銷狀態,屬于無證駕駛。經查,王某可謂“前科累累”,前年和去年分別于南京、紹興兩地兩次酒駕被查,故駕照被吊銷,今日帶女友去辦事,因擔心其駕駛技術不好,竟不顧自己駕照被吊銷的事實,擅自駕駛車輛出行,不料途中即被查獲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定,在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,處二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,可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通訊員 徐軻